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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只为购买游戏账号?初二学生偷拿父母手机酿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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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20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实体经济受到了巨大的冲击。 尤其是近些年,电子商务取得技术性突破,淘宝,京东,抖音,腾讯等互联网巨头应运而生,带来了全新的购物模式,彻底改变了人们的消费观念,在互联网之上,地球真的变成了“地球村”。

互联网的出现给人们带来便捷性的同时,也淡化了人们的花钱“感觉”。以前我们出门带着现金,跟商家讨价还价,花多少钱心里有数,现在只需掏出手机,扫一扫二维码,掏出信用卡,POS机上一扫,很多网购平台会通过个人信用,给出一定的消费额度,可以超前预支。看不到钱从口袋里掏出来,也就没有太多花钱的感觉。

这样的支付方式虽然便捷,但也存在着很大的弊端,尤其是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本身对金钱没有什么概念,自身的自制力又比较差,看到父母平常都用手机付款的时候,他们就会觉得用手机支付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偷拿父母的手机消费,最终导致了许多问题的发生。

近日,在河北保定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李先生家孩子,一个初二学生偷拿父母的手机,花了12万元购买游戏账号、手机、衣服。这笔钱原本打算用于给爱人做腰部手术,李先生赶紧向警方报案。 事发后,警方迅速联系购物平台客服,告知对方买家为未成年人。 经过多日反复协调,平台将依法退还充值到游戏中的款项,但手机等物品已使用且无法退还的除外。 至此,已退还6万余元。

未成年人心智发展不够成熟,随着网络平台的生活化, 游戏,直播等娱乐内容让很多年轻人沉迷于虚拟世界无法自拔。 形成盲目攀比的错误风气的同时还严重影响学业,也给一些家庭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

我国为此已经出台了诸多法律法规,包括《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对未成年人进行网络安全保护,以及未成年人防沉迷系统的出现。根据《民法典》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在这里也需要提醒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应加强对孩子行为的正确引导和监督,并妥善保管手机和银行卡密码,避免这样的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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