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iseFloor 发表于 2022-5-11 09:01

北京市区人才中心档案接收的标准和要求

本地户籍以及后期落户的人员会涉及到档案进京,下面我为大家汇总了北京地区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接收档案的标准。
北京市人才中心接收档案的标准和要求(北京人才服务中心存档须知):
一、北京户籍人员存档条件
1、存档人员年龄:原则上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
2、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且档案在本市原单位或其他存档机构。

二、非北京户籍人员存档条件
1、存档人员必须是委托存档单位所聘用的在册工作人员,原则上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
2、存档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有干部身份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
3、存档人员档案须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机构。
4、存档人员与委托存档单位结束聘用关系后,其人事档案按规定应转回原籍人才机构,不得在北京市范围内调转。

三、个人存档办理流程
第一步:本人持身份证到档案管理中心开具调函,领取相关表格,委托他人代办的须同时出示本人书面委托书;
第二步:持《人才流动商调函》、《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状况调查表》回原档案存放单位调出档案及行政、工资介绍信,“近期表现及生育调查表”需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盖章并放入档案;存档人员填写《北京市人才流动登记表》封面及第一页内容;
第三步:将档案及行政工资介绍信、《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状况调查表》、《北京市人才流动登记表》一并交回档案管理中心,领取存档卡及存档合同。拿着单位给开的离职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去户口所在区的人才中心办理社保的接续,档案也是在存到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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