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anXin 发表于 2022-5-10 12:03

各种换气次数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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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系统类型正常事故出处
1
燃油锅炉房(首层)
不小于 3
不小于 6
建规 10.3.17
锅规15.3.7-1
2
燃气锅炉房(首层)
不小于 6
不小于 12
建规 10.3.17
3
燃气锅炉房,不工作时
不应小于 3
燃气 10.5.3
4
油气锅炉房-半地下(室)
不小于 6
不少于 12
锅规 15.3.7
5
油气锅炉房-地下(室)
不少于 12
6
油气锅炉房-送入新风总量
必须大于 3 次
7
燃气调压间
不少于 3
不少于 12
锅规 15.3.8
8
燃油泵房(房间高度可按 4m 计)
不小于 12
锅规 15.3.9
9
燃油地下油库(房间高度可按 4m 计)
不小于 6
锅规 15.3.9
10
地下锅炉房直燃机房
≥12
P338
11
油库、油泵间
≥12
P338
12
地下日用油箱间
≥3
P338
13
燃气调压和计量间
≥3
≥12
P338
14
氨冷冻站
不应小于 3
183m?/(㎡ h) 不应小于 34000m 3 /h
民规
15
燃气溴化锂制冷机
不应小于 6
不应小于 12
16
燃油溴化锂制冷机
不应小于 3
不应小于 6
17
清水泵房
4
18
软化水间
4
19
污水泵房
8~12
20
中水处理机房
8~12
21
蓄电池室
10~12
民规
22
电梯机房
10
23
热力机房
6~12
24
担负一个防烟分区
60(单台风机不应小于 7200m?/h)
高规 8.4.2.1
25
室内净高大于6m 且不划分防烟分区的空 间
26
担负 2 个或以上防烟分区
120
高规 8.4.2.2
27
担负一个防烟分区
①担负一个或两个防烟分区排烟时,应按该部分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 60m3/h 计算,但排烟风机的最小排烟风量不应小于7200m3/h;
②担负三个或三个以上防烟分区排烟时,应按其中最大防烟分区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 120m 3 /h 计算
人防 6.3.1
28
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
不应小于 2 ㎡
高规 8.2.2
建规 9.2.2
29
合用前室
不应小于 3 ㎡
30
靠外墙的楼梯间,每 5 层
不应小于 2 ㎡
31
长度超过 60 米的内走道,房间
地面积的 2%
高规 8.2.2
建规 9.2.2
32
中庭(高度小于 12 米)
地面积的 5%
33
其他场所
建筑面积的 2%~5%
建规 9.2.2
34
中庭(高度大于 12 米)
小于等于 17000m?,6 次 ;
大于17000m?,4次。最 小 10200m?/h
高规 8.4.2.3
35
电子计算机机房
20~70
P416
36
程控交换机机房
30~60
P416
37
通讯机房
应不少于5 次
P337
38
多联机
不宜小于5 次
39
洁净室
≥40
40
人防地下室柴油电站控制室与发电机房
≥40
41
人防地下室柴油发电机房储油间
≥5
42
夜间使用备用电源汽车车库排风量
允许降低为 3 次
P335
43
人防地下室汽车库
6
44
地下车库换气次数法计算时
排风量不少于 6 次
送风量不少于 5 次
层高小于 3m,按实际体积,层高≥3m,按
3m 算换气体积
P335
45
中餐厨房
40~60
46
西餐厨房
30~40
47
职工餐厅厨房
25~35
48
人防物质库通风换气量
1~2
49
暖风机供暖
不应小于 1.5 次
50
燃气红外辐射供暖使用室外空气界限
0.5 次
51
汽车库
6
52
电影院、剧场观众厅
90m3/(hm2) 13 次/h 取大 值
《CJJ145-2010 燃气冷热电三联供工程技术规程》P12
位置
燃气压力 P
(MPa)
房间
通风换气次数(次/h)
正常通风
事故通风
不工作时
建筑物内
P≤0.4
主机间
6
12
3
燃气增压、调压、计量间
3
12
3
敷设燃气管道的房间
3
6
3
0.4
主机间
12
20
3
燃气增压、调压、计量间
12
20
3
敷设燃气管道的房间
12
20
3
独立设置
P≤0.8
主机间
6
12
3
燃气增压、调压、计量间
3
12
3
敷设燃气管道的房间
3
6
3
0.8
主机间
12
20
3
燃气增压、调压、计量间
12
20
3
敷设燃气管道的房间
12
20
3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
6.3.4 住宅通风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厨房和卫生间全面通风换气次数不宜小于 3 次//h;
6.3.7 设备机房通风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制冷机房的通风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制冷机房设备间排风系统宜独立设置且应直接排向室外。冬季室内温度不宜低于10℃,夏季不宜高于 35 ℃,冬季值班温度不应低于 5℃;
2)机械排风宜按制冷剂的种类确定事故排风口的高度。当设于地下制冷机房,且泄漏气体密度大于空气时,排风口应上、下分别设置;树上鸟教育暖通设计杜老师。
3) 氟制冷机房应分别计算通风量和事故通风量。当机房内设备放热量的数据不全时,通风量可取 (4~6) 次/h 。事故通风量不应小于 12 次 /h 。事故排风口上沿距室内地坪的距离不应大于 1.2m;
4) 氨冷冻站应设置机械排风和事故通风排风系统。通风量不应小 3 次 /h ,事故通风量宜按183m3/(m2·h)进行计算,且最小排风量不应小于 34000m 3 /h。 事故排风机应选用防爆型,排 风口应位于侧墙高处或屋顶;
5 ) 直燃溴化锂制冷机房宜设置独立的送、排风系统。燃气直燃溴化锂制冷机房的通风量不应小于 6 次/h, 事故通风量不应小于 12 次 //h 。燃油直燃溴化锂制冷机房的通风量不应小于 3 次 /h,事 故通风量不应小于 6 次/h。 机房的送风量应为排风量与燃烧所需的空气量之和;
2、 柴油发电机房宜设置独立的送、排风系统。其送风量应为排风量与发电机组燃烧所需的空气量之 和;
3、 变配电室宜设置独立的送、排风系统。设在地下的变配电室送风气流宜从高低压配电区流向变压 器区,从变压器区排至室外。排风温度不宜高于40℃。当通风无法保障变配电室设备工作要求时,宜设置空调降温系统;
4、泵房、热力机房、中水处理机房、电梯机房等采用机械通风时,换气次数可按表 6.3.7 选用。
表 6. 3. 7 部分设备机房机械通风换气次数
机房名称
清水泵房
软化水间
污水泵房
中水处 理机房
蓄电池室
电梯机房
热力机房
换气次数 (次/h)
4
4
8~12
8~12
10~12
10
6~12
6.3.9 事故通风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可能突然放散大量有害气体或有爆炸危险气体的场所应设置事故通风。事故通风量宜根据放散物的种类、安全及卫生浓度要求,按全面排风计算确定,且换气次数不应小于 12 次//h;
2、事故通风应根据放散物的种类,设置相应的检测报警及控制系统。事故通风的手动控制装置应在室内外便于操作的地点分别设置;
8.10. 3 氨制冷机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氨制冷机房单独设置且远离建筑群;
2、机房内严禁采用明火供暖;
3、机房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同时应设置事故排风装置,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少于 12 次,排风机应选用防爆型;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15)
7.8.3 氨制冷机房,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机房内严禁采用明火采暖;
2、设置事故排风装置,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小于12次,排风机选用防爆型。
6.5.8 空气调节区的换气次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舒适性空气调节每小时不宜小于5次,但高大空间的换气次数应按其次负荷通过计算确定;
2、工艺性空气调节不宜小于表6.5.8所列的数值。
表6.5.8 工艺性空气调节换气次数
室内允许波动范围(℃)
每小时换气次数
附注
±1.0
5
高大空间除外
±0.5
8

±0.1~0.2
12
工作时间不送风的除外
《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20)
15.3.7 设在其它建筑物内的燃油、燃气锅炉房的锅炉间,应设置独立的送排风系统,其通风装置应防爆,新风量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锅炉房设置在首层时,对采用燃油作燃料的,其正常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应小于3次,事故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应小于3次;对于燃气作燃料的,其正常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应小于6次,事故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应小于12次;
2、锅炉房设置在半地下或半地下室时,其正常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应小于6次,事故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应小于12次;
3、锅炉房设置在地下或地下室时,其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应小于12次;
4、送入锅炉房的新风总量,必须大于锅炉房3次的换气量;
5、送入控制室的新风量,应按最大班操作人员计算。
注:换气量不包括锅炉燃烧所需的空气量。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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