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部门对国产游戏的外服内容是什么态度?
首先明确:目前国内的游戏审批部门是国家新闻出版署(简称“版署”)。到现在还有很多人认为广电总局负责监管游戏,是因为2013-2018年这两个机构曾合并组成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而媒体在那个时期普遍偷懒仍然简称“广电总局”,导致版署存在感不强。(虽然广电系统也曾涉及一些游戏监管工作,但那就说来话长了,且按下不表。)
版署涉及游戏的审批范围是:
[*]出版国产网络游戏作品审批
[*]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审批
[*]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游戏出版物审批
因此,狭义的游戏审批部门,即版署对于在境外发行的游戏是没有监管权的。
然而,版署对外服并非完全没有影响力。比如:正处于审批流程中的作品若擅自在境外发行,审批过程即使不被中断,也会变得更为严苛。这也是文娱作品审批(包括广播电影电视作品)的惯例,因为正在审批的内容私自传播出境,一旦引发负面的舆论影响,有司也是要负责任的。
上述只是游戏出版的审批权及其相关权限,如果游戏开发者是国内的企业或个人,那就必须遵守所有国内法规。市场监管总局、文旅部、工信部、公安部等部门,以及地方政府的承担相应职责的机构仍有权对开发者进行监管。
所以涉及原则性错误还是会被查办:例如错误的地图、地名、旗帜、徽章、历史观。与境内发行的游戏不同之处在于:若游戏在境外发行,有司主动去检查的情况极少,被举报、曝光的可能性较大。
至于暴力、血腥、恐怖、色情、未成年人保护之类内容,那就可以按出口目的地法规去制作了。
好比一家食品厂做出口订单,国内食品监管机构不会去管该产品的营养成分是否符合国标。但食品厂若在产品中掺入炸药、毒品或毒药,即使符合出口目的地的法规,国内执法部门也不可能视若无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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